行政区划名称 | 年份 | 变动详情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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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街社区 | 2016 | 由[正街居委会]更名为[正街社区] |
北门口居委会 | 2016 | 撤销 |
黄市社区 | 2016 | 由[黄市居委会]更名为[黄市社区] |
街口居委会 | 2016 | 撤销 |
古峰村委会 | 2016 | 撤销 |
五一村 | 2016 | 由[五一村委会]更名为[五一村] |
大牧村委会 | 2016 | 撤销 |
石鹿村委会 | 2016 | 撤销 |
鸿堰村 | 2016 | 由[吐泉村委会]更名为[吐泉村] |
公堂村委会 | 2016 | 撤销 |
公塘村 | 2016 | 由[大桥村委会]更名为[公塘村] |
黄竹村 | 2016 | 由[黄竹村委会]更名为[黄竹村] |
旦陂村委会 | 2016 | 撤销 |
光富村委会 | 2016 | 撤销 |
柳树村 | 2016 | 由[柳树村委会]更名为[柳树村] |
陈祠村委会 | 2016 | 撤销 |
溪头村 | 2016 | 由[溪头村委会]更名为[溪头村] |
旧田村委会 | 2016 | 撤销 |
引田村 | 2016 | 由[引田村委会]更名为[引田村] |
芳冲村委会 | 2016 | 撤销 |
足田村 | 2016 | 由[足田村委会]更名为[足田村] |
畔壁村委会 | 2016 | 撤销 |
冠市村 | 2016 | 由[冠市村委会]更名为[冠市村] |
冠市村 | 2016 | 城乡分类由[村庄]变更为[镇中心区] |
南岳村委会 | 2016 | 撤销 |
梅盐村 | 2016 | 由[枫山村委会]更名为[梅盐村] |
洲上村委会 | 2016 | 撤销 |
坪田村 | 2016 | 由[坪田村委会]更名为[坪田村] |
梅盐村委会 | 2016 | 撤销 |
竹林村委会 | 2016 | 撤销 |
杨武村 | 2016 | 由[虎形村委会]更名为[杨武村] |
新塘村 | 2016 | 由[新塘村委会]更名为[新塘村] |
杨武村委会 | 2016 | 撤销 |
柏潭村 | 2016 | 由[柏潭村委会]更名为[柏潭村] |
青山村委会 | 2016 | 撤销 |
畔壁村 | 2016 | 新增 |
街道行政区划代码共有12位数字,分为三段。
第一段为6位数字,表示县及县以上的行政区划;第二段为3位数字,表示街道、镇和乡;第三段为3位数字,表示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。其具体格式为:
第一段的6位代码统一使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》国家标准。
第二段的3位代码按照国家标准《县以下行政区划代码编制规则》编制。其中的第一位数字为类别标识,以“0”表示街道,“1”表示镇,“2和3”表示乡,“4和5”表示政企合一的单位;其中的第二位、第三位数字为该代码段中各行政区划的顺序号。具体划分如下:
1.001—099 表示街道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2.100—199 表示镇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3.200—399 表示乡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4.400—599表示政企合一单位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。
第三段的3位代码为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的代码,用3位顺序码表示,具体编码方法如下:
居民委员会的代码从001—199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村民委员会的代码从200-399由小到大顺序编写。
代码段第二段为999的编码,为县以上民政行政单位本级;代码第三段为999的编码,为乡镇级本级单位。
民政行业单位,可在民政本级代码后,在代码段第三段按顺序从小到大编写,乡镇级民政行业单位为代码第三段为801-899的编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