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政区划名称 | 年份 | 变动详情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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坑口村 | 2016 | 由[坑口村委会]更名为[坑口村] |
上坪村 | 2016 | 由[上坪村委会]更名为[上坪村] |
大汾村委会 | 2016 | 撤销 |
石潭村委会 | 2016 | 撤销 |
邺坑村 | 2016 | 由[邺坑村委会]更名为[邺坑村] |
桃坑村 | 2016 | 由[桃坑村委会]更名为[桃坑村] |
上芫村委会 | 2016 | 撤销 |
中芫村委会 | 2016 | 撤销 |
马溪村 | 2016 | 由[马溪村委会]更名为[马溪村] |
带江村 | 2016 | 由[带江村委会]更名为[带江村] |
田和村委会 | 2016 | 撤销 |
夏乐村 | 2016 | 由[夏乐村委会]更名为[夏乐村] |
东江村 | 2016 | 由[东江村委会]更名为[东江村] |
西坑村 | 2016 | 由[中洞村委会]更名为[中洞村] |
南坑村 | 2016 | 由[南坑村委会]更名为[南坑村] |
西坑村委会 | 2016 | 撤销 |
大塘村委会 | 2016 | 撤销 |
湘江村 | 2016 | 由[湘江村委会]更名为[湘江村] |
瓜坪村委会 | 2016 | 撤销 |
春枫村委会 | 2016 | 撤销 |
蕉坪村委会 | 2016 | 撤销 |
晓枫村 | 2016 | 由[晓枫村委会]更名为[晓枫村] |
华里村 | 2016 | 由[华里村委会]更名为[华里村] |
彩霞村委会 | 2016 | 撤销 |
利民村委会 | 2016 | 撤销 |
双元村 | 2016 | 新增 |
春风村 | 2016 | 新增 |
街道行政区划代码共有12位数字,分为三段。
第一段为6位数字,表示县及县以上的行政区划;第二段为3位数字,表示街道、镇和乡;第三段为3位数字,表示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。其具体格式为:
第一段的6位代码统一使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》国家标准。
第二段的3位代码按照国家标准《县以下行政区划代码编制规则》编制。其中的第一位数字为类别标识,以“0”表示街道,“1”表示镇,“2和3”表示乡,“4和5”表示政企合一的单位;其中的第二位、第三位数字为该代码段中各行政区划的顺序号。具体划分如下:
1.001—099 表示街道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2.100—199 表示镇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3.200—399 表示乡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4.400—599表示政企合一单位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。
第三段的3位代码为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的代码,用3位顺序码表示,具体编码方法如下:
居民委员会的代码从001—199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村民委员会的代码从200-399由小到大顺序编写。
代码段第二段为999的编码,为县以上民政行政单位本级;代码第三段为999的编码,为乡镇级本级单位。
民政行业单位,可在民政本级代码后,在代码段第三段按顺序从小到大编写,乡镇级民政行业单位为代码第三段为801-899的编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