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政区划名称 | 年份 | 变动详情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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楚毓社区居民委员会 | 2016 | 由[楚毓社区居委会]更名为[楚毓居民委员会] |
楚祥社区居民委员会 | 2016 | 由[芝水居委会]更名为[芝水居民委员会] |
楚恒社区居民委员会 | 2016 | 由[北皂居委会]更名为[北皂居民委员会] |
楚泰社区居民委员会 | 2016 | 由[南仓居委会]更名为[南仓居民委员会] |
楚林社区居民委员会 | 2016 | 由[只楚居委会]更名为[只楚居民委员会] |
楚苑社区居民委员会 | 2016 | 由[孙家居委会]更名为[孙家居民委员会] |
东南哨社区居民委员会 | 2016 | 由[东南哨居委会]更名为[东南哨社区居民委员会] |
东南哨社区居民委员会 | 2016 | 城乡分类由[主城区]变更为[城乡结合区] |
楚民社区居民委员会 | 2016 | 由[北上坊居委会]更名为[北上坊居民委员会] |
楚民社区居民委员会 | 2016 | 城乡分类由[主城区]变更为[城乡结合区] |
楚丰社区居民委员会 | 2016 | 由[南上坊居委会]更名为[南上坊居民委员会] |
楚丰社区居民委员会 | 2016 | 城乡分类由[主城区]变更为[城乡结合区] |
西牟社区居民委员会 | 2016 | 由[西牟居委会]更名为[西牟社区居民委员会] |
西牟社区居民委员会 | 2016 | 城乡分类由[主城区]变更为[城乡结合区] |
楚和社区居民委员会 | 2016 | 由[东玉居委会]更名为[东玉居民委员会] |
楚和社区居民委员会 | 2016 | 城乡分类由[主城区]变更为[城乡结合区] |
楚兴社区居民委员会 | 2016 | 由[西玉居委会]更名为[西玉居民委员会] |
楚兴社区居民委员会 | 2016 | 城乡分类由[主城区]变更为[城乡结合区] |
楚润社区居民委员会 | 2016 | 由[沙埠居委会]更名为[沙埠居民委员会] |
楚润社区居民委员会 | 2016 | 城乡分类由[主城区]变更为[城乡结合区] |
楚新社区居民委员会 | 2016 | 由[宫家岛居委会]更名为[宫家岛居民委员会] |
楚新社区居民委员会 | 2016 | 城乡分类由[主城区]变更为[城乡结合区] |
锦城社区居民委员会 | 2016 | 由[锦城社区居委会]更名为[锦城社区居民委员会] |
街道行政区划代码共有12位数字,分为三段。
第一段为6位数字,表示县及县以上的行政区划;第二段为3位数字,表示街道、镇和乡;第三段为3位数字,表示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。其具体格式为:
第一段的6位代码统一使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》国家标准。
第二段的3位代码按照国家标准《县以下行政区划代码编制规则》编制。其中的第一位数字为类别标识,以“0”表示街道,“1”表示镇,“2和3”表示乡,“4和5”表示政企合一的单位;其中的第二位、第三位数字为该代码段中各行政区划的顺序号。具体划分如下:
1.001—099 表示街道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2.100—199 表示镇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3.200—399 表示乡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4.400—599表示政企合一单位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。
第三段的3位代码为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的代码,用3位顺序码表示,具体编码方法如下:
居民委员会的代码从001—199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村民委员会的代码从200-399由小到大顺序编写。
代码段第二段为999的编码,为县以上民政行政单位本级;代码第三段为999的编码,为乡镇级本级单位。
民政行业单位,可在民政本级代码后,在代码段第三段按顺序从小到大编写,乡镇级民政行业单位为代码第三段为801-899的编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