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政区划名称 | 年份 | 变动详情 |
---|---|---|
史王村民委员会 | 2016 | 新增 |
东王村民委员会 | 2016 | 新增 |
姜家村民委员会 | 2016 | 新增 |
皇殿村民委员会 | 2016 | 新增 |
尚庄村民委员会 | 2016 | 新增 |
孙家庄村民委员会 | 2016 | 新增 |
巴东村民委员会 | 2016 | 新增 |
杜家村民委员会 | 2016 | 新增 |
坨东村民委员会 | 2016 | 新增 |
坨西村民委员会 | 2016 | 新增 |
坨南村民委员会 | 2016 | 新增 |
褚家村民委员会 | 2016 | 新增 |
海南村民委员会 | 2016 | 新增 |
海中村民委员会 | 2016 | 新增 |
海北村民委员会 | 2016 | 新增 |
工农村民委员会 | 2016 | 新增 |
胜利村民委员会 | 2016 | 新增 |
小巴家村民委员会 | 2016 | 新增 |
小务头村民委员会 | 2016 | 新增 |
寿合村民委员会 | 2016 | 新增 |
张西村民委员会 | 2016 | 新增 |
苏家村民委员会 | 2016 | 新增 |
宁家村民委员会 | 2016 | 新增 |
花台村民委员会 | 2016 | 新增 |
义和村民委员会 | 2016 | 新增 |
海东村民委员会 | 2016 | 新增 |
海西村民委员会 | 2016 | 新增 |
苏刘村民委员会 | 2016 | 新增 |
新张村民委员会 | 2016 | 新增 |
小张村民委员会 | 2016 | 新增 |
大张村民委员会 | 2016 | 新增 |
陈家村民委员会 | 2016 | 新增 |
胥家村民委员会 | 2016 | 新增 |
周家村民委员会 | 2016 | 新增 |
宋家村民委员会 | 2016 | 新增 |
王营村民委员会 | 2016 | 新增 |
崔家村民委员会 | 2016 | 新增 |
梅家村民委员会 | 2016 | 新增 |
卞家村民委员会 | 2016 | 新增 |
许家村民委员会 | 2016 | 新增 |
吴家村民委员会 | 2016 | 新增 |
林子村民委员会 | 2016 | 新增 |
徐王村民委员会 | 2016 | 新增 |
佛头寺村民委员会 | 2016 | 新增 |
大白村民委员会 | 2016 | 新增 |
王院村民委员会 | 2016 | 新增 |
棘刘村民委员会 | 2016 | 新增 |
前彩村民委员会 | 2016 | 新增 |
西街村民委员会 | 2016 | 新增 |
后彩村民委员会 | 2016 | 新增 |
辛庄村民委员会 | 2016 | 新增 |
三佛殿村民委员会 | 2016 | 新增 |
常家村民委员会 | 2016 | 新增 |
路家村民委员会 | 2016 | 新增 |
戈武村民委员会 | 2016 | 新增 |
郑王村民委员会 | 2016 | 新增 |
张东村民委员会 | 2016 | 新增 |
巴西村民委员会 | 2016 | 新增 |
小白村委会 | 2016 | 新增 |
胜利油田通明苑类似居委会 | 2016 | 新增 |
街道行政区划代码共有12位数字,分为三段。
第一段为6位数字,表示县及县以上的行政区划;第二段为3位数字,表示街道、镇和乡;第三段为3位数字,表示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。其具体格式为:
第一段的6位代码统一使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》国家标准。
第二段的3位代码按照国家标准《县以下行政区划代码编制规则》编制。其中的第一位数字为类别标识,以“0”表示街道,“1”表示镇,“2和3”表示乡,“4和5”表示政企合一的单位;其中的第二位、第三位数字为该代码段中各行政区划的顺序号。具体划分如下:
1.001—099 表示街道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2.100—199 表示镇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3.200—399 表示乡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4.400—599表示政企合一单位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。
第三段的3位代码为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的代码,用3位顺序码表示,具体编码方法如下:
居民委员会的代码从001—199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村民委员会的代码从200-399由小到大顺序编写。
代码段第二段为999的编码,为县以上民政行政单位本级;代码第三段为999的编码,为乡镇级本级单位。
民政行业单位,可在民政本级代码后,在代码段第三段按顺序从小到大编写,乡镇级民政行业单位为代码第三段为801-899的编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