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政区划名称 | 年份 | 变动详情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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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雾居委会 | 2016 | 撤销 |
东里村委会 | 2016 | 城乡分类由[镇中心区]变更为[村庄] |
荆东村委会 | 2016 | 城乡分类由[镇中心区]变更为[村庄] |
肖包周村委会 | 2016 | 城乡分类由[镇中心区]变更为[村庄] |
蔗湖村委会 | 2016 | 城乡分类由[镇中心区]变更为[村庄] |
久防村委会 | 2016 | 城乡分类由[镇乡结合区]变更为[村庄] |
上花坦村委会 | 2016 | 城乡分类由[镇乡结合区]变更为[村庄] |
后垟门村委会 | 2016 | 城乡分类由[镇乡结合区]变更为[村庄] |
小花坦村委会 | 2016 | 城乡分类由[镇乡结合区]变更为[村庄] |
盛宅下村委会 | 2016 | 城乡分类由[镇乡结合区]变更为[村庄] |
舟山头村委会 | 2016 | 城乡分类由[镇乡结合区]变更为[村庄] |
新进村委会 | 2016 | 撤销 |
小球村委会 | 2016 | 撤销 |
台头村委会 | 2016 | 撤销 |
中街村委会 | 2016 | 撤销 |
新东村委会 | 2016 | 撤销 |
兴上村委会 | 2016 | 撤销 |
永丰村委会 | 2016 | 撤销 |
三界桥村委会 | 2016 | 撤销 |
金沙村委会 | 2016 | 撤销 |
里窍村委会 | 2016 | 撤销 |
里湖村委会 | 2016 | 撤销 |
硐岭头村委会 | 2016 | 撤销 |
外林村委会 | 2016 | 撤销 |
大屋村委会 | 2016 | 撤销 |
海头村委会 | 2016 | 撤销 |
隔溪村委会 | 2016 | 撤销 |
定头村委会 | 2016 | 撤销 |
象周村委会 | 2016 | 撤销 |
西滩村委会 | 2016 | 撤销 |
下岙村委会 | 2016 | 撤销 |
大井头村委会 | 2016 | 撤销 |
石施坑村委会 | 2016 | 撤销 |
寺前村委会 | 2016 | 撤销 |
小坑岙村委会 | 2016 | 撤销 |
大台门村委会 | 2016 | 撤销 |
利条村委会 | 2016 | 撤销 |
小岭村委会 | 2016 | 撤销 |
马家山村委会 | 2016 | 撤销 |
赵家辽村委会 | 2016 | 撤销 |
石井坑村委会 | 2016 | 撤销 |
银坑村委会 | 2016 | 撤销 |
太湖山村委会 | 2016 | 撤销 |
乌芦岙村委会 | 2016 | 撤销 |
昌门村委会 | 2016 | 撤销 |
青坑村委会 | 2016 | 撤销 |
合朝村委会 | 2016 | 撤销 |
大树岗村委会 | 2016 | 撤销 |
水坑头村委会 | 2016 | 撤销 |
石坦村委会 | 2016 | 城乡分类由[镇中心区]变更为[村庄] |
龙避岙村委会 | 2016 | 城乡分类由[镇中心区]变更为[村庄] |
街道行政区划代码共有12位数字,分为三段。
第一段为6位数字,表示县及县以上的行政区划;第二段为3位数字,表示街道、镇和乡;第三段为3位数字,表示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。其具体格式为:
第一段的6位代码统一使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》国家标准。
第二段的3位代码按照国家标准《县以下行政区划代码编制规则》编制。其中的第一位数字为类别标识,以“0”表示街道,“1”表示镇,“2和3”表示乡,“4和5”表示政企合一的单位;其中的第二位、第三位数字为该代码段中各行政区划的顺序号。具体划分如下:
1.001—099 表示街道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2.100—199 表示镇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3.200—399 表示乡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4.400—599表示政企合一单位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。
第三段的3位代码为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的代码,用3位顺序码表示,具体编码方法如下:
居民委员会的代码从001—199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村民委员会的代码从200-399由小到大顺序编写。
代码段第二段为999的编码,为县以上民政行政单位本级;代码第三段为999的编码,为乡镇级本级单位。
民政行业单位,可在民政本级代码后,在代码段第三段按顺序从小到大编写,乡镇级民政行业单位为代码第三段为801-899的编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