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政区划名称 | 年份 | 变动详情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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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家坪村村民委员会 | 2015 | 由[常家坪村委会]更名为[常家坪村民委员会] |
代书坪村村民委员会 | 2015 | 由[代书坪村委会]更名为[代书坪村民委员会] |
白岩头村村民委员会 | 2015 | 由[白岩头村委会]更名为[白岩头村民委员会] |
金斗村村民委员会 | 2015 | 由[金斗村委会]更名为[金斗村民委员会] |
野马洞村村民委员会 | 2015 | 由[野马洞村委会]更名为[野马洞村民委员会] |
野马洞村村民委员会 | 2015 | 城乡分类由[镇乡结合区]变更为[镇中心区] |
茅田村村民委员会 | 2015 | 由[茅田村委会]更名为[茅田村民委员会] |
高岩村村民委员会 | 2015 | 由[高岩村委会]更名为[高岩村民委员会] |
孔堡村民委员会 | 2015 | 由[孔堡村委会]更名为[孔堡村民委员会] |
陈湾村村民委员会 | 2015 | 由[陈湾村委会]更名为[陈湾村民委员会] |
红砂村村民委员会 | 2015 | 由[红砂村委会]更名为[红砂村民委员会] |
茅坪村委会 | 2015 | 撤销 |
中寨村村民委员会 | 2015 | 由[中寨村委会]更名为[中寨村民委员会] |
大花村委会 | 2015 | 撤销 |
界河村村民委员会 | 2015 | 由[界河村委会]更名为[界河村民委员会] |
樟树村村民委员会 | 2015 | 由[樟树村委会]更名为[樟树村民委员会] |
汗石村村民委员会 | 2015 | 由[汗石村委会]更名为[汗石村民委员会] |
仙峰村委会 | 2015 | 撤销 |
红岩子村委会 | 2015 | 撤销 |
枫木村村民委员会 | 2015 | 由[枫木村委会]更名为[枫木村民委员会] |
罗坪村村民委员会 | 2015 | 由[罗坪村委会]更名为[罗坪村民委员会] |
长梁村村民委员会 | 2015 | 由[长梁村委会]更名为[长梁村民委员会] |
罗溪坝村民委员会 | 2015 | 由[罗溪坝村委会]更名为[罗溪坝村民委员会] |
杨柳村村民委员会 | 2015 | 由[杨柳村委会]更名为[杨柳村民委员会] |
马寨村村民委员会 | 2015 | 由[马寨村委会]更名为[马寨村民委员会] |
花妮庵村村民委员会 | 2015 | 由[花尼庵村委会]更名为[花妮庵村民委员会] |
龙潭坡村委会 | 2015 | 撤销 |
天池村村民委员会 | 2015 | 由[天池坪村委会]更名为[天池村民委员会] |
黄金村村民委员会 | 2015 | 由[黄荆湾村委会]更名为[黄金村民委员会] |
蛤蟆溪村委会 | 2015 | 撤销 |
劳坡顶村委会 | 2015 | 撤销 |
石喊山村村民委员会 | 2015 | 由[石喊山村委会]更名为[石喊山村民委员会] |
界岭村村民委员会 | 2015 | 由[界岭村委会]更名为[界岭村民委员会] |
龙洞河村村民委员会 | 2015 | 由[龙洞河村委会]更名为[龙洞河村民委员会] |
童家坪村村民委员会 | 2015 | 由[童家坪村委会]更名为[童家坪村民委员会] |
西边淌村村民委员会 | 2015 | 由[西边淌村委会]更名为[西边淌村民委员会] |
马饮水村村民委员会 | 2015 | 由[马饮水村委会]更名为[马饮水村民委员会] |
舒家槽村村民委员会 | 2015 | 由[舒家槽村委会]更名为[舒家槽村民委员会] |
石板坪村村民委员会 | 2015 | 由[石板坪村委会]更名为[石板坪村民委员会] |
官田村村民委员会 | 2015 | 由[官田村委会]更名为[官田村民委员会] |
龙池坪村村民委员会 | 2015 | 由[龙池坪村委会]更名为[龙池坪村民委员会] |
茄子坪村村民委员会 | 2015 | 由[茄子坪村委会]更名为[茄子坪村民委员会] |
茅圩坪村委会 | 2015 | 撤销 |
石东坡村委会 | 2015 | 撤销 |
送子园村委会 | 2015 | 撤销 |
马桑坪村委会 | 2015 | 撤销 |
凉风垭村委会 | 2015 | 撤销 |
黄连庄村委会 | 2015 | 撤销 |
堆子场村民委员会 | 2015 | 由[堆子场村委会]更名为[堆子场村民委员会] |
东圩口村委会 | 2015 | 撤销 |
小溪村委会 | 2015 | 撤销 |
茶园村委会 | 2015 | 撤销 |
芋头沟村委会 | 2015 | 撤销 |
鱼儿寨村委会 | 2015 | 撤销 |
石马山村委会 | 2015 | 撤销 |
关庙垭村委会 | 2015 | 撤销 |
枫香坪村委会 | 2015 | 撤销 |
小神龙架村村民委员会 | 2015 | 新增 |
三龙洞村村民委员会 | 2015 | 新增 |
溪口村村民委员会 | 2015 | 新增 |
泉口村村民委员会 | 2015 | 新增 |
街道行政区划代码共有12位数字,分为三段。
第一段为6位数字,表示县及县以上的行政区划;第二段为3位数字,表示街道、镇和乡;第三段为3位数字,表示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。其具体格式为:
第一段的6位代码统一使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》国家标准。
第二段的3位代码按照国家标准《县以下行政区划代码编制规则》编制。其中的第一位数字为类别标识,以“0”表示街道,“1”表示镇,“2和3”表示乡,“4和5”表示政企合一的单位;其中的第二位、第三位数字为该代码段中各行政区划的顺序号。具体划分如下:
1.001—099 表示街道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2.100—199 表示镇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3.200—399 表示乡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4.400—599表示政企合一单位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。
第三段的3位代码为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的代码,用3位顺序码表示,具体编码方法如下:
居民委员会的代码从001—199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村民委员会的代码从200-399由小到大顺序编写。
代码段第二段为999的编码,为县以上民政行政单位本级;代码第三段为999的编码,为乡镇级本级单位。
民政行业单位,可在民政本级代码后,在代码段第三段按顺序从小到大编写,乡镇级民政行业单位为代码第三段为801-899的编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