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政区划名称 | 年份 | 变动详情 |
---|---|---|
北三村村委会 | 2015 | 撤销 |
晨光村村委会 | 2015 | 撤销 |
傅家铺村委会 | 2015 | 撤销 |
富三村村委会 | 2015 | 撤销 |
高新村村委会 | 2015 | 撤销 |
河口村村委会 | 2015 | 撤销 |
贺林新村村委会 | 2015 | 撤销 |
康乐村村委会 | 2015 | 撤销 |
利民村村委会 | 2015 | 撤销 |
三家良村委会 | 2015 | 撤销 |
新五村村委会 | 2015 | 撤销 |
西张联村村委会 | 2015 | 撤销 |
贤德城村村委会 | 2015 | 撤销 |
永富村村委会 | 2015 | 撤销 |
于窑联村村委会 | 2015 | 撤销 |
郑家庄村民委员会 | 2015 | 新增 |
刘唐庄村民委员会 | 2015 | 新增 |
老蒲庄村民委员会 | 2015 | 新增 |
帮道窝村民委员会 | 2015 | 新增 |
赵腰铺村民委员会 | 2015 | 新增 |
前傅家铺村民委员会 | 2015 | 新增 |
后傅家铺村民委员会 | 2015 | 新增 |
后八间房村民委员会 | 2015 | 新增 |
前八间房村民委员会 | 2015 | 新增 |
程家铺村民委员会 | 2015 | 新增 |
大高庄村民委员会 | 2015 | 新增 |
小高庄村民委员会 | 2015 | 新增 |
闸口娄庄子村民委员会 | 2015 | 新增 |
小河口村民委员会 | 2015 | 新增 |
辛庄户村民委员会 | 2015 | 新增 |
杜林铺村民委员会 | 2015 | 新增 |
王贺郎铺村民委员会 | 2015 | 新增 |
霞港村民委员会 | 2015 | 新增 |
小唐云铺村民委员会 | 2015 | 新增 |
唐辛庄村民委员会 | 2015 | 新增 |
西马家铺村民委员会 | 2015 | 新增 |
唐虎铺村民委员会 | 2015 | 新增 |
杨铺村民委员会 | 2015 | 新增 |
丁虎铺村民委员会 | 2015 | 新增 |
张良铺村民委员会 | 2015 | 新增 |
张三铺村民委员会 | 2015 | 新增 |
韦家铺村民委员会 | 2015 | 新增 |
大曹庄村民委员会 | 2015 | 新增 |
高沽子村民委员会 | 2015 | 新增 |
娄辛庄村民委员会 | 2015 | 新增 |
北王家楼村民委员会 | 2015 | 新增 |
庄户庄村民委员会 | 2015 | 新增 |
打雀庄村民委员会 | 2015 | 新增 |
王钓庄村民委员会 | 2015 | 新增 |
西张庄村民委员会 | 2015 | 新增 |
东贤德城村民委员会 | 2015 | 新增 |
西贤德城村民委员会 | 2015 | 新增 |
南马家铺村民委员会 | 2015 | 新增 |
顾家铺村民委员会 | 2015 | 新增 |
六辛庄村民委员会 | 2015 | 新增 |
丁庄户村民委员会 | 2015 | 新增 |
于家窑村民委员会 | 2015 | 新增 |
街道行政区划代码共有12位数字,分为三段。
第一段为6位数字,表示县及县以上的行政区划;第二段为3位数字,表示街道、镇和乡;第三段为3位数字,表示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。其具体格式为:
第一段的6位代码统一使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》国家标准。
第二段的3位代码按照国家标准《县以下行政区划代码编制规则》编制。其中的第一位数字为类别标识,以“0”表示街道,“1”表示镇,“2和3”表示乡,“4和5”表示政企合一的单位;其中的第二位、第三位数字为该代码段中各行政区划的顺序号。具体划分如下:
1.001—099 表示街道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2.100—199 表示镇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3.200—399 表示乡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4.400—599表示政企合一单位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。
第三段的3位代码为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的代码,用3位顺序码表示,具体编码方法如下:
居民委员会的代码从001—199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村民委员会的代码从200-399由小到大顺序编写。
代码段第二段为999的编码,为县以上民政行政单位本级;代码第三段为999的编码,为乡镇级本级单位。
民政行业单位,可在民政本级代码后,在代码段第三段按顺序从小到大编写,乡镇级民政行业单位为代码第三段为801-899的编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