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政区划名称 | 年份 | 变动详情 |
---|---|---|
义渡口村委会 | 2014 | 撤销 |
北小高村委会 | 2014 | 撤销 |
鲍家村委会 | 2014 | 撤销 |
张周村委会 | 2014 | 撤销 |
许家村委会 | 2014 | 撤销 |
郭肥家村委会 | 2014 | 撤销 |
河南刘村委会 | 2014 | 撤销 |
辛安街村委会 | 2014 | 撤销 |
陶家庄村委会 | 2014 | 撤销 |
王家院村委会 | 2014 | 撤销 |
赵家店村委会 | 2014 | 撤销 |
牛家店村委会 | 2014 | 撤销 |
候家店村委会 | 2014 | 撤销 |
河南赵村委会 | 2014 | 撤销 |
南小高村委会 | 2014 | 撤销 |
毛李庄村委会 | 2014 | 撤销 |
周庄村委会 | 2014 | 撤销 |
大李庄村委会 | 2014 | 撤销 |
解家村委会 | 2014 | 撤销 |
初庄村委会 | 2014 | 撤销 |
冷家村委会 | 2014 | 撤销 |
柴家村委会 | 2014 | 撤销 |
丁赵家村委会 | 2014 | 撤销 |
李志拔家村委会 | 2014 | 撤销 |
常家村委会 | 2014 | 撤销 |
大傅家村委会 | 2014 | 撤销 |
田家店村委会 | 2014 | 撤销 |
孙家店村委会 | 2014 | 撤销 |
段家店村委会 | 2014 | 撤销 |
堤后刘村委会 | 2014 | 撤销 |
林家村委会 | 2014 | 撤销 |
孙家屯村委会 | 2014 | 撤销 |
小宿家村委会 | 2014 | 撤销 |
王士超家村委会 | 2014 | 撤销 |
李清兰家村委会 | 2014 | 撤销 |
北小傅村委会 | 2014 | 撤销 |
王囤村委会 | 2014 | 撤销 |
霍桥村委会 | 2014 | 撤销 |
傅家庵村委会 | 2014 | 撤销 |
小范家村委会 | 2014 | 撤销 |
老高村委会 | 2014 | 撤销 |
大范家村委会 | 2014 | 撤销 |
潘家村委会 | 2014 | 撤销 |
桑林店村委会 | 2014 | 撤销 |
邵家村委会 | 2014 | 撤销 |
赵家庵村委会 | 2014 | 撤销 |
戊极刘村委会 | 2014 | 撤销 |
庄科王家村委会 | 2014 | 撤销 |
边家村委会 | 2014 | 撤销 |
北吕家村委会 | 2014 | 撤销 |
太平庄村委会 | 2014 | 撤销 |
铁头家村委会 | 2014 | 撤销 |
果园村委会 | 2014 | 撤销 |
马庙村委会 | 2014 | 撤销 |
张耐家村委会 | 2014 | 撤销 |
北马家村委会 | 2014 | 撤销 |
孙油坊村委会 | 2014 | 撤销 |
街道行政区划代码共有12位数字,分为三段。
第一段为6位数字,表示县及县以上的行政区划;第二段为3位数字,表示街道、镇和乡;第三段为3位数字,表示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。其具体格式为:
第一段的6位代码统一使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》国家标准。
第二段的3位代码按照国家标准《县以下行政区划代码编制规则》编制。其中的第一位数字为类别标识,以“0”表示街道,“1”表示镇,“2和3”表示乡,“4和5”表示政企合一的单位;其中的第二位、第三位数字为该代码段中各行政区划的顺序号。具体划分如下:
1.001—099 表示街道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2.100—199 表示镇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3.200—399 表示乡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4.400—599表示政企合一单位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。
第三段的3位代码为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的代码,用3位顺序码表示,具体编码方法如下:
居民委员会的代码从001—199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村民委员会的代码从200-399由小到大顺序编写。
代码段第二段为999的编码,为县以上民政行政单位本级;代码第三段为999的编码,为乡镇级本级单位。
民政行业单位,可在民政本级代码后,在代码段第三段按顺序从小到大编写,乡镇级民政行业单位为代码第三段为801-899的编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