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政区划名称 | 年份 | 变动详情 |
---|---|---|
石岩村委会 | 2014 | 撤销 |
建新村委会 | 2014 | 撤销 |
东山根村委会 | 2014 | 撤销 |
下宋畈村委会 | 2014 | 撤销 |
西坑村委会 | 2014 | 撤销 |
灵峰寺村委会 | 2014 | 撤销 |
彭川村委会 | 2014 | 撤销 |
路里坑村委会 | 2014 | 撤销 |
下篷村委会 | 2014 | 撤销 |
新江村委会 | 2014 | 撤销 |
上宋畈村委会 | 2014 | 撤销 |
五爱村委会 | 2014 | 撤销 |
双溪口村委会 | 2014 | 撤销 |
松香门村委会 | 2014 | 撤销 |
达坞村委会 | 2014 | 撤销 |
东鲁村委会 | 2014 | 撤销 |
西张村委会 | 2014 | 撤销 |
豺里村委会 | 2014 | 撤销 |
龙头村委会 | 2014 | 撤销 |
后社村委会 | 2014 | 撤销 |
东湖村委会 | 2014 | 撤销 |
坪山村委会 | 2014 | 撤销 |
黄坞岭村委会 | 2014 | 撤销 |
林畈坞村委会 | 2014 | 撤销 |
舒家村委会 | 2014 | 撤销 |
高峰村委会 | 2014 | 撤销 |
菱湖村委会 | 2014 | 撤销 |
大埂村委会 | 2014 | 撤销 |
鸭坞村委会 | 2014 | 撤销 |
西坞村委会 | 2014 | 撤销 |
灰山底村委会 | 2014 | 撤销 |
石木岭村委会 | 2014 | 撤销 |
上辉埠村委会 | 2014 | 撤销 |
蒋建村委会 | 2014 | 撤销 |
下辉埠村委会 | 2014 | 撤销 |
东乡村委会 | 2014 | 撤销 |
杨梅弄村委会 | 2014 | 撤销 |
塘底村委会 | 2014 | 撤销 |
久泰弄村委会 | 2014 | 撤销 |
南弄村委会 | 2014 | 撤销 |
大埂村委会 | 2014 | 新增 |
鸭坞村委会 | 2014 | 新增 |
石姆岭村委会 | 2014 | 新增 |
辉埠村委会 | 2014 | 新增 |
宋畈村委会 | 2014 | 新增 |
东乡村委会 | 2014 | 新增 |
久泰弄村委会 | 2014 | 新增 |
达坞村委会 | 2014 | 新增 |
路里坑村委会 | 2014 | 新增 |
彭川村委会 | 2014 | 新增 |
双溪口村委会 | 2014 | 新增 |
黄坞岭村委会 | 2014 | 新增 |
才里村委会 | 2014 | 新增 |
东鲁村委会 | 2014 | 新增 |
街道行政区划代码共有12位数字,分为三段。
第一段为6位数字,表示县及县以上的行政区划;第二段为3位数字,表示街道、镇和乡;第三段为3位数字,表示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。其具体格式为:
第一段的6位代码统一使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》国家标准。
第二段的3位代码按照国家标准《县以下行政区划代码编制规则》编制。其中的第一位数字为类别标识,以“0”表示街道,“1”表示镇,“2和3”表示乡,“4和5”表示政企合一的单位;其中的第二位、第三位数字为该代码段中各行政区划的顺序号。具体划分如下:
1.001—099 表示街道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2.100—199 表示镇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3.200—399 表示乡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4.400—599表示政企合一单位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。
第三段的3位代码为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的代码,用3位顺序码表示,具体编码方法如下:
居民委员会的代码从001—199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村民委员会的代码从200-399由小到大顺序编写。
代码段第二段为999的编码,为县以上民政行政单位本级;代码第三段为999的编码,为乡镇级本级单位。
民政行业单位,可在民政本级代码后,在代码段第三段按顺序从小到大编写,乡镇级民政行业单位为代码第三段为801-899的编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