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政区划名称 | 年份 | 变动详情 |
---|---|---|
仙滩社区居民委员会 | 2013 | 由[仙滩社区居委会]更名为[仙滩社区居民委员会] |
箭口村村民委员会 | 2013 | 由[坳店村委会]更名为[箭口村民委员会] |
箭口村村民委员会 | 2013 | 城乡分类由[村庄]变更为[镇乡结合区] |
华丰村民委员会 | 2013 | 由[洞山村委会]更名为[华丰村民委员会] |
华丰村民委员会 | 2013 | 城乡分类由[村庄]变更为[镇乡结合区] |
云溪村民委员会 | 2013 | 由[云溪村委会]更名为[云溪村民委员会] |
五七村村民委员会 | 2013 | 由[五七村委会]更名为[五七村民委员会] |
水口村民委员会 | 2013 | 由[水口村委会]更名为[水口村民委员会] |
蕉湾村村民委员会 | 2013 | 由[蕉湾村委会]更名为[蕉湾村民委员会] |
姚湾村民委员会 | 2013 | 由[姚湾村委会]更名为[姚湾村民委员会] |
象山村村民委员会 | 2013 | 由[象山村委会]更名为[象山村民委员会] |
上水村村民委员会 | 2013 | 由[上水村委会]更名为[上水村民委员会] |
月合村村民委员会 | 2013 | 由[月合村委会]更名为[月合村民委员会] |
石塔村民委员会 | 2013 | 由[石塔村委会]更名为[石塔村民委员会] |
芭茅村村民委员会 | 2013 | 由[芭茅村委会]更名为[芭茅村民委员会] |
鱼洞村村民委员会 | 2013 | 由[鱼洞村委会]更名为[鱼洞村民委员会] |
鱼洞村村民委员会 | 2013 | 城乡分类由[镇乡结合区]变更为[村庄] |
坳店村民委员会 | 2013 | 由[箭口村委会]更名为[坳店村民委员会] |
坳店村民委员会 | 2013 | 城乡分类由[镇乡结合区]变更为[村庄] |
洞山村民委员会 | 2013 | 由[华丰村委会]更名为[洞山村民委员会] |
洞山村民委员会 | 2013 | 城乡分类由[镇乡结合区]变更为[村庄] |
瑜龙村民委员会 | 2013 | 由[瑜龙村委会]更名为[瑜龙村民委员会] |
天成村民委员会 | 2013 | 由[天成村委会]更名为[天成村民委员会] |
大岩村村民委员会 | 2013 | 由[大岩村委会]更名为[大岩村民委员会] |
石桥村民委员会 | 2013 | 由[石桥村委会]更名为[石桥村民委员会] |
余家村民委员会 | 2013 | 由[余家村委会]更名为[余家村民委员会] |
马丘村民委员会 | 2013 | 由[马丘村委会]更名为[马丘村民委员会] |
百胜村村民委员会 | 2013 | 由[百胜村委会]更名为[百胜村民委员会] |
南和村村民委员会 | 2013 | 由[南和村委会]更名为[南和村民委员会] |
八斗村村民委员会 | 2013 | 由[八斗村委会]更名为[八斗村民委员会] |
柏树村村民委员会 | 2013 | 由[柏树村委会]更名为[柏树村民委员会] |
狮吼村村民委员会 | 2013 | 由[狮吼村委会]更名为[狮吼村民委员会] |
街道行政区划代码共有12位数字,分为三段。
第一段为6位数字,表示县及县以上的行政区划;第二段为3位数字,表示街道、镇和乡;第三段为3位数字,表示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。其具体格式为:
第一段的6位代码统一使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》国家标准。
第二段的3位代码按照国家标准《县以下行政区划代码编制规则》编制。其中的第一位数字为类别标识,以“0”表示街道,“1”表示镇,“2和3”表示乡,“4和5”表示政企合一的单位;其中的第二位、第三位数字为该代码段中各行政区划的顺序号。具体划分如下:
1.001—099 表示街道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2.100—199 表示镇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3.200—399 表示乡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4.400—599表示政企合一单位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。
第三段的3位代码为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的代码,用3位顺序码表示,具体编码方法如下:
居民委员会的代码从001—199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村民委员会的代码从200-399由小到大顺序编写。
代码段第二段为999的编码,为县以上民政行政单位本级;代码第三段为999的编码,为乡镇级本级单位。
民政行业单位,可在民政本级代码后,在代码段第三段按顺序从小到大编写,乡镇级民政行业单位为代码第三段为801-899的编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