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政区划名称 | 年份 | 变动详情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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杨家村委会 | 2012 | 新增 |
道堂李村委会 | 2012 | 由[杨家村委会]更名为[道堂李村委会] |
贾家村委会 | 2012 | 由[道堂李村委会]更名为[贾家村委会] |
有言张村委会 | 2012 | 由[贾家村委会]更名为[有言张村委会] |
果园村委会 | 2012 | 由[有言张村委会]更名为[果园村委会] |
苏家村委会 | 2012 | 由[果园村委会]更名为[苏家村委会] |
小王村委会 | 2012 | 由[苏家村委会]更名为[小王村委会] |
小张村委会 | 2012 | 由[小王村委会]更名为[小张村委会] |
大卢村委会 | 2012 | 由[小张村委会]更名为[大卢村委会] |
三甲赵村委会 | 2012 | 由[大卢村委会]更名为[三甲赵村委会] |
马家村委会 | 2012 | 由[三甲赵村委会]更名为[马家村委会] |
夏家楼村委会 | 2012 | 由[马家村委会]更名为[夏家楼村委会] |
夏家楼村委会 | 2012 | 城乡分类由[村庄]变更为[城乡结合区] |
于张村委会 | 2012 | 由[夏家楼村委会]更名为[于张村委会] |
于张村委会 | 2012 | 城乡分类由[城乡结合区]变更为[村庄] |
石庙于村委会 | 2012 | 由[于张村委会]更名为[石庙于村委会] |
石庙于村委会 | 2012 | 城乡分类由[村庄]变更为[城乡结合区] |
苟士孙村委会 | 2012 | 由[石庙于村委会]更名为[苟士孙村委会] |
苟士孙村委会 | 2012 | 城乡分类由[城乡结合区]变更为[村庄] |
张槐村委会 | 2012 | 由[苟士孙村委会]更名为[张槐村委会] |
高官寨村委会 | 2012 | 由[张槐村委会]更名为[高官寨村委会] |
温家村委会 | 2012 | 由[高官寨村委会]更名为[温家村委会] |
祁家村委会 | 2012 | 由[温家村委会]更名为[祁家村委会] |
祁家村委会 | 2012 | 城乡分类由[村庄]变更为[城乡结合区] |
寨里孙村委会 | 2012 | 由[祁家村委会]更名为[寨里孙村委会] |
霍刘村委会 | 2012 | 由[寨里孙村委会]更名为[霍刘村委会] |
业继王村委会 | 2012 | 由[霍刘村委会]更名为[业继王村委会] |
付光辉村委会 | 2012 | 由[业继王村委会]更名为[付光辉村委会] |
张道传村委会 | 2012 | 由[付光辉村委会]更名为[张道传村委会] |
朱泗皇村委会 | 2012 | 由[张道传村委会]更名为[朱泗皇村委会] |
朱泗皇村委会 | 2012 | 城乡分类由[城乡结合区]变更为[村庄] |
河沟孙村委会 | 2012 | 由[朱泗皇村委会]更名为[河沟赵村委会] |
史家村委会(赵店) | 2012 | 由[河沟赵村委会]更名为[史家村委会(赵店)] |
河沟李村委会 | 2012 | 由[史家村委会(赵店)]更名为[河沟李村委会] |
河沟李村委会 | 2012 | 撤销 |
街道行政区划代码共有12位数字,分为三段。
第一段为6位数字,表示县及县以上的行政区划;第二段为3位数字,表示街道、镇和乡;第三段为3位数字,表示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。其具体格式为:
第一段的6位代码统一使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》国家标准。
第二段的3位代码按照国家标准《县以下行政区划代码编制规则》编制。其中的第一位数字为类别标识,以“0”表示街道,“1”表示镇,“2和3”表示乡,“4和5”表示政企合一的单位;其中的第二位、第三位数字为该代码段中各行政区划的顺序号。具体划分如下:
1.001—099 表示街道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2.100—199 表示镇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3.200—399 表示乡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4.400—599表示政企合一单位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。
第三段的3位代码为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的代码,用3位顺序码表示,具体编码方法如下:
居民委员会的代码从001—199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村民委员会的代码从200-399由小到大顺序编写。
代码段第二段为999的编码,为县以上民政行政单位本级;代码第三段为999的编码,为乡镇级本级单位。
民政行业单位,可在民政本级代码后,在代码段第三段按顺序从小到大编写,乡镇级民政行业单位为代码第三段为801-899的编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