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政区划名称 | 年份 | 变动详情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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巴罕宝拉格村 | 2012 | 由[巴罕村民委员会]更名为[巴罕宝拉格村民委员会] |
都希嘎查 | 2012 | 由[独石嘎查村委员会]更名为[都希嘎查村委员会] |
伊逊毛都嘎查 | 2012 | 由[益斯毛都嘎查村委员会]更名为[伊逊毛都嘎查村委员会] |
德日苏宝龙嘎查 | 2012 | 由[德日苏嘎查村委员会]更名为[德日苏宝龙嘎查] |
乌兰图嘎嘎查 | 2012 | 由[红旗嘎查村委员会]更名为[乌兰图嘎嘎查村委员会] |
阿日班格日嘎查 | 2012 | 由[十家子嘎查村委员会]更名为[阿日班格日嘎查村委员会] |
查日斯台嘎查 | 2012 | 由[查斯台嘎查村委员会]更名为[查日斯台嘎查村委员会] |
归勒斯台嘎查 | 2012 | 由[归苏台嘎查村委员会]更名为[归勒苏台嘎查村委员会] |
那日斯台嘎查 | 2012 | 由[那斯台嘎查村委员会]更名为[那日斯台嘎查村委员会] |
准哈日毛都嘎查 | 2012 | 由[东哈嘎查村委员会]更名为[准哈日毛都嘎查村委员会] |
巴彦汗嘎查 | 2012 | 由[巴彦汉嘎查村委员会]更名为[巴彦汗嘎查村委员会] |
巴润哈日毛都嘎查 | 2012 | 由[西哈嘎查村委员会]更名为[巴润哈日毛都嘎查村委员会] |
苏艾勒嘎查 | 2012 | 由[苏艾里嘎查村委员会]更名为[苏艾勒嘎查村委员会] |
乌额根图嘎查 | 2012 | 由[温根吐嘎查村委员会]更名为[乌额根吐嘎查村委员会] |
胡特林高勒村 | 2012 | 由[克德河村民委员会]更名为[胡特林高勒村民委员会] |
沙日沐沦嘎查 | 2012 | 由[西拉沐沦嘎查村委员会]更名为[沙日沐沦嘎查村委员会] |
和布特哈达村 | 2012 | 由[永林村民委员会]更名为[和布特哈达村民委员会] |
新达冷村 | 2012 | 由[大冷村民委员会]更名为[新达冷村民委员会] |
街道行政区划代码共有12位数字,分为三段。
第一段为6位数字,表示县及县以上的行政区划;第二段为3位数字,表示街道、镇和乡;第三段为3位数字,表示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。其具体格式为:
第一段的6位代码统一使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》国家标准。
第二段的3位代码按照国家标准《县以下行政区划代码编制规则》编制。其中的第一位数字为类别标识,以“0”表示街道,“1”表示镇,“2和3”表示乡,“4和5”表示政企合一的单位;其中的第二位、第三位数字为该代码段中各行政区划的顺序号。具体划分如下:
1.001—099 表示街道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2.100—199 表示镇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3.200—399 表示乡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4.400—599表示政企合一单位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。
第三段的3位代码为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的代码,用3位顺序码表示,具体编码方法如下:
居民委员会的代码从001—199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村民委员会的代码从200-399由小到大顺序编写。
代码段第二段为999的编码,为县以上民政行政单位本级;代码第三段为999的编码,为乡镇级本级单位。
民政行业单位,可在民政本级代码后,在代码段第三段按顺序从小到大编写,乡镇级民政行业单位为代码第三段为801-899的编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