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政区划名称 | 年份 | 变动详情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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马料坡村民委员会 | 2011 | 由[马料坡村委会]更名为[马料坡村民委员会] |
甘溪村民委员会 | 2011 | 由[干溪村委会]更名为[甘溪村民委员会] |
苗寨村民委员会 | 2011 | 由[苗寨村委会]更名为[苗寨村民委员会] |
龙河村民委员会 | 2011 | 由[龙河村委会]更名为[龙河村民委员会] |
九间店村民委员会 | 2011 | 由[九间店村委会]更名为[九间店村民委员会] |
九间店村民委员会 | 2011 | 城乡分类由[村庄]变更为[乡中心区] |
埃山村民委员会 | 2011 | 由[埃山村委会]更名为[埃山村民委员会] |
黄家河村民委员会 | 2011 | 由[黄家河村委会]更名为[黄家河村民委员会] |
麻柳塘村民委员会 | 2011 | 由[麻柳塘村委会]更名为[麻柳塘村民委员会] |
腊树园村民委员会 | 2011 | 由[腊树园村委会]更名为[腊树园村民委员会] |
盘古庙村民委员会 | 2011 | 由[盘古庙村委会]更名为[盘古庙村民委员会] |
板寮村民委员会 | 2011 | 由[板寮村委会]更名为[板寮村民委员会] |
倒流水村民委员会 | 2011 | 由[倒流水村委会]更名为[倒流水村民委员会] |
岩缝溪村民委员会 | 2011 | 由[岩风溪村委会]更名为[岩缝溪村民委员会] |
向家坪村民委员会 | 2011 | 由[向家坪村委会]更名为[向家坪村民委员会] |
火烧营村民委员会 | 2011 | 由[火烧营村委会]更名为[火烧营村民委员会] |
小茅坡营村民委员会 | 2011 | 由[小茅坡营村委会]更名为[小茅坡营村民委员会] |
大茅坡营村民委员会 | 2011 | 由[大茅坡营村委会]更名为[大茅坡营村民委员会] |
团结村民委员会 | 2011 | 由[团结村委会]更名为[团结村民委员会] |
漫牯牛村民委员会 | 2011 | 由[慢牯牛村委会]更名为[漫牯牛村民委员会] |
小河村民委员会 | 2011 | 由[小河村委会]更名为[小河村民委员会] |
下坝村民委员会 | 2011 | 由[下坝村委会]更名为[下坝村民委员会] |
麻阳寨村民委员会 | 2011 | 由[麻阳村委会]更名为[麻阳寨村民委员会] |
磨子沟村民委员会 | 2011 | 由[磨子沟村委会]更名为[磨子沟村民委员会] |
光荣桥村民委员会 | 2011 | 由[光荣桥村委会]更名为[光荣桥村民委员会] |
熊洞村民委员会 | 2011 | 由[熊洞村委会]更名为[熊洞村民委员会] |
七把刀村民委员会 | 2011 | 由[七把刀村委会]更名为[七把刀村民委员会] |
大坪村民委员会 | 2011 | 由[大坪村委会]更名为[大坪村民委员会] |
龙潭河村民委员会 | 2011 | 由[龙潭河村委会]更名为[龙潭河村民委员会] |
马家寨村民委员会 | 2011 | 由[马家寨村委会]更名为[马家寨村民委员会] |
水塘村民委员会 | 2011 | 由[水塘村委会]更名为[水塘村民委员会] |
清水塘村民委员会 | 2011 | 由[清水塘村委会]更名为[清水塘村民委员会] |
车道湖村民委员会 | 2011 | 由[车道湖村委会]更名为[车道湖村民委员会] |
街道行政区划代码共有12位数字,分为三段。
第一段为6位数字,表示县及县以上的行政区划;第二段为3位数字,表示街道、镇和乡;第三段为3位数字,表示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。其具体格式为:
第一段的6位代码统一使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》国家标准。
第二段的3位代码按照国家标准《县以下行政区划代码编制规则》编制。其中的第一位数字为类别标识,以“0”表示街道,“1”表示镇,“2和3”表示乡,“4和5”表示政企合一的单位;其中的第二位、第三位数字为该代码段中各行政区划的顺序号。具体划分如下:
1.001—099 表示街道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2.100—199 表示镇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3.200—399 表示乡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4.400—599表示政企合一单位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。
第三段的3位代码为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的代码,用3位顺序码表示,具体编码方法如下:
居民委员会的代码从001—199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村民委员会的代码从200-399由小到大顺序编写。
代码段第二段为999的编码,为县以上民政行政单位本级;代码第三段为999的编码,为乡镇级本级单位。
民政行业单位,可在民政本级代码后,在代码段第三段按顺序从小到大编写,乡镇级民政行业单位为代码第三段为801-899的编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