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政区划名称 | 年份 | 变动详情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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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东湖村 | 2010 | 由[大东湖村委会]更名为[大东湖村] |
小东湖村 | 2010 | 由[小东湖村委会]更名为[小东湖村] |
马场村 | 2010 | 由[马场村委会]更名为[马场村] |
库尔干村 | 2010 | 由[库尔干村委会]更名为[库尔干村] |
乔克塘村 | 2010 | 由[乔克塘村委会]更名为[乔克塘村] |
柯柯亚村 | 2010 | 由[柯柯亚村委会]更名为[柯柯亚村] |
英也尔村 | 2010 | 由[英也尔村委会]更名为[英也尔村] |
克其克村 | 2010 | 由[克其克村委会]更名为[克其克村] |
树柏沟村 | 2010 | 由[树柏沟村委会]更名为[树柏沟村] |
栏杆村 | 2010 | 由[栏杆村委会]更名为[栏杆村] |
卡格托尔村 | 2010 | 由[卡格托尔村委会]更名为[卡格托尔村] |
牧业队 | 2010 | 由[牧业队村委会]更名为[牧业队] |
街道行政区划代码共有12位数字,分为三段。
第一段为6位数字,表示县及县以上的行政区划;第二段为3位数字,表示街道、镇和乡;第三段为3位数字,表示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。其具体格式为:
第一段的6位代码统一使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》国家标准。
第二段的3位代码按照国家标准《县以下行政区划代码编制规则》编制。其中的第一位数字为类别标识,以“0”表示街道,“1”表示镇,“2和3”表示乡,“4和5”表示政企合一的单位;其中的第二位、第三位数字为该代码段中各行政区划的顺序号。具体划分如下:
1.001—099 表示街道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2.100—199 表示镇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3.200—399 表示乡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4.400—599表示政企合一单位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。
第三段的3位代码为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的代码,用3位顺序码表示,具体编码方法如下:
居民委员会的代码从001—199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村民委员会的代码从200-399由小到大顺序编写。
代码段第二段为999的编码,为县以上民政行政单位本级;代码第三段为999的编码,为乡镇级本级单位。
民政行业单位,可在民政本级代码后,在代码段第三段按顺序从小到大编写,乡镇级民政行业单位为代码第三段为801-899的编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