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政区划名称 | 年份 | 变动详情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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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夹埠村委会 | 2010 | 由[北夹埠村村委会]更名为[北夹埠村委会] |
东夹埠村委会 | 2010 | 由[东夹埠村村委会]更名为[东夹埠村委会] |
翁屯村委会 | 2010 | 由[翁屯村村委会]更名为[翁屯村委会] |
大马庄村委会 | 2010 | 由[大马庄村村委会]更名为[大马庄村委会] |
纪庄村委会 | 2010 | 由[东纪庄村村委会]更名为[纪庄村委会] |
南毛村委会 | 2010 | 由[南毛村村委会]更名为[南毛村委会] |
宋五湖村委会 | 2010 | 由[东五湖村村委会]更名为[宋五湖村委会] |
李五湖村委会 | 2010 | 由[李五湖村村委会]更名为[李五湖村委会] |
长埠岭村委会 | 2010 | 由[长埠岭村村委会]更名为[长埠岭村委会] |
郭寨村委会 | 2010 | 由[郭寨村村委会]更名为[郭寨村委会] |
大王庄村委会 | 2010 | 由[大王庄村村委会]更名为[大王庄村委会] |
集子村委会 | 2010 | 由[集子村村委会]更名为[集子村委会] |
裂庄村委会 | 2010 | 由[裂庄村村委会]更名为[裂庄村委会] |
黄圈村委会 | 2010 | 由[黄圈村村委会]更名为[黄圈村委会] |
社子村委会 | 2010 | 由[社子村村委会]更名为[社子村委会] |
房庄村委会 | 2010 | 由[房庄村村委会]更名为[房庄村委会] |
班庄村委会 | 2010 | 由[班庄村村委会]更名为[班庄村委会] |
西五湖村委会 | 2010 | 由[西五湖村村委会]更名为[西五湖村委会] |
清泉村委会 | 2010 | 由[清泉村村委会]更名为[清泉村委会] |
街道行政区划代码共有12位数字,分为三段。
第一段为6位数字,表示县及县以上的行政区划;第二段为3位数字,表示街道、镇和乡;第三段为3位数字,表示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。其具体格式为:
第一段的6位代码统一使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》国家标准。
第二段的3位代码按照国家标准《县以下行政区划代码编制规则》编制。其中的第一位数字为类别标识,以“0”表示街道,“1”表示镇,“2和3”表示乡,“4和5”表示政企合一的单位;其中的第二位、第三位数字为该代码段中各行政区划的顺序号。具体划分如下:
1.001—099 表示街道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2.100—199 表示镇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3.200—399 表示乡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4.400—599表示政企合一单位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。
第三段的3位代码为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的代码,用3位顺序码表示,具体编码方法如下:
居民委员会的代码从001—199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村民委员会的代码从200-399由小到大顺序编写。
代码段第二段为999的编码,为县以上民政行政单位本级;代码第三段为999的编码,为乡镇级本级单位。
民政行业单位,可在民政本级代码后,在代码段第三段按顺序从小到大编写,乡镇级民政行业单位为代码第三段为801-899的编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