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政区划名称 | 年份 | 变动详情 |
---|---|---|
宋庄村村民委员会 | 2010 | 由[宋庄村村民委员会]更名为[宋庄村民委员会] |
谭庄村村民委员会 | 2010 | 由[谭庄村村民委员会]更名为[谭庄社区村民委员会] |
林家湾沟北村村民委员会 | 2010 | 由[林家湾沟北村村民委员会]更名为[林家湾沟北村民委员会] |
张家湾村村民委员会 | 2010 | 由[张家湾村村民委员会]更名为[张家湾社区村民委员会] |
前洪瑞村村民委员会 | 2010 | 由[前洪瑞村村民委员会]更名为[前洪瑞村民委员会] |
何家戈村村民委员会 | 2010 | 由[何家戈村村民委员会]更名为[何家戈村民委员会] |
大王家村村民委员会 | 2010 | 由[大王家村村民委员会]更名为[大王家村民委员会] |
刘官庄村村民委员会 | 2010 | 由[刘官庄村村民委员会]更名为[刘官庄村民委员会] |
后洪瑞村村民委员会 | 2010 | 由[后洪瑞村村民委员会]更名为[后洪瑞社区村民委员会] |
大官庄村村民委员会 | 2010 | 由[大官庄村村民委员会]更名为[大官庄村民委员会] |
赵邱庄村村民委员会 | 2010 | 由[赵邱庄村村民委员会]更名为[赵邱庄村民委员会] |
大尤家村村民委员会 | 2010 | 由[大尤家村村民委员会]更名为[大尤家村民委员会] |
贾家宅村村民委员会 | 2010 | 由[贾家宅村村民委员会]更名为[贾家宅村民委员会] |
兰埠村村民委员会 | 2010 | 由[兰埠村村民委员会]更名为[兰埠村民委员会] |
小尤家村村民委员会 | 2010 | 由[小尤家村村民委员会]更名为[小尤家村民委员会] |
小梁家村村民委员会 | 2010 | 由[小梁家村村民委员会]更名为[小梁家村民委员会] |
西郑旺村村民委员会 | 2010 | 由[西郑旺村村民委员会]更名为[西郑旺村民委员会] |
张埠子季家楼联村村民委员会 | 2010 | 由[张埠子村村民委员会]更名为[张埠子联村村民委员会] |
沭河村村民委员会 | 2010 | 由[沭河村委会]更名为[沭河社区村委会] |
林家郑旺村村民委员会 | 2010 | 城乡分类由[镇中心区]变更为[镇乡结合区] |
街道行政区划代码共有12位数字,分为三段。
第一段为6位数字,表示县及县以上的行政区划;第二段为3位数字,表示街道、镇和乡;第三段为3位数字,表示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。其具体格式为:
第一段的6位代码统一使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》国家标准。
第二段的3位代码按照国家标准《县以下行政区划代码编制规则》编制。其中的第一位数字为类别标识,以“0”表示街道,“1”表示镇,“2和3”表示乡,“4和5”表示政企合一的单位;其中的第二位、第三位数字为该代码段中各行政区划的顺序号。具体划分如下:
1.001—099 表示街道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2.100—199 表示镇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3.200—399 表示乡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4.400—599表示政企合一单位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。
第三段的3位代码为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的代码,用3位顺序码表示,具体编码方法如下:
居民委员会的代码从001—199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村民委员会的代码从200-399由小到大顺序编写。
代码段第二段为999的编码,为县以上民政行政单位本级;代码第三段为999的编码,为乡镇级本级单位。
民政行业单位,可在民政本级代码后,在代码段第三段按顺序从小到大编写,乡镇级民政行业单位为代码第三段为801-899的编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