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政区划名称 | 年份 | 变动详情 |
---|---|---|
李集村民委员会 | 2010 | 由[李集村委会]更名为[李集村民委员会] |
三杨村民委员会 | 2010 | 由[三杨村委会]更名为[三杨村民委员会] |
孙店村民委员会 | 2010 | 由[孙店村委会]更名为[孙店村民委员会] |
于庄村民委员会 | 2010 | 由[于庄村委会]更名为[于庄村民委员会] |
南孙庄村民委员会 | 2010 | 由[南孙庄村委会]更名为[南孙庄村民委员会] |
南孙庄村民委员会 | 2010 | 城乡分类由[村庄]变更为[镇乡结合区] |
康桥村民委员会 | 2010 | 由[康桥村委会]更名为[康桥村民委员会] |
袁洼村民委员会 | 2010 | 由[袁洼村委会]更名为[袁洼村民委员会] |
三官庙村民委员会 | 2010 | 由[三官庙村委会]更名为[三官庙村民委员会] |
王丕庄村民委员会 | 2010 | 由[王丕庄村委会]更名为[王丕庄村民委员会] |
大王楼村民委员会 | 2010 | 由[大王楼村委会]更名为[大王楼村民委员会] |
马楼村民委员会 | 2010 | 由[马楼村委会]更名为[马楼村民委员会] |
张暗楼村民委员会 | 2010 | 由[张暗楼村委会]更名为[张暗楼村民委员会] |
彭井村民委员会 | 2010 | 由[彭井村委会]更名为[彭井村民委员会] |
胡井村民委员会 | 2010 | 由[胡井村委会]更名为[胡井村民委员会] |
李楼寨村民委员会 | 2010 | 由[李楼寨村委会]更名为[李楼寨村民委员会] |
牌坊林村民委员会 | 2010 | 由[牌坊林村委会]更名为[牌坊林村民委员会] |
杨楼村民委员会 | 2010 | 由[杨楼村委会]更名为[杨楼村民委员会] |
土楼村民委员会 | 2010 | 由[土楼村委会]更名为[土楼村民委员会] |
郭楼村民委员会 | 2010 | 由[郭楼村委会]更名为[郭楼村民委员会] |
李林村民委员会 | 2010 | 由[李林村委会]更名为[李林村民委员会] |
陈洼村民委员会 | 2010 | 由[陈洼村委会]更名为[陈洼村民委员会] |
苇子园村民委员会 | 2010 | 由[苇子园村委会]更名为[苇子园村民委员会] |
东吴岗村民委员会 | 2010 | 由[东吴岗村委会]更名为[东吴岗村民委员会] |
西吴岗村民委员会 | 2010 | 由[西吴岗村委会]更名为[西吴岗村民委员会] |
祭田村民委员会 | 2010 | 由[祭田庄村委会]更名为[祭田村民委员会] |
李故楼村民委员会 | 2010 | 由[李故楼村委会]更名为[李故楼村民委员会] |
苏庙村民委员会 | 2010 | 由[苏庙村委会]更名为[苏庙村民委员会] |
李阁村民委员会 | 2010 | 由[李阁村委会]更名为[李阁村民委员会] |
街道行政区划代码共有12位数字,分为三段。
第一段为6位数字,表示县及县以上的行政区划;第二段为3位数字,表示街道、镇和乡;第三段为3位数字,表示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。其具体格式为:
第一段的6位代码统一使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》国家标准。
第二段的3位代码按照国家标准《县以下行政区划代码编制规则》编制。其中的第一位数字为类别标识,以“0”表示街道,“1”表示镇,“2和3”表示乡,“4和5”表示政企合一的单位;其中的第二位、第三位数字为该代码段中各行政区划的顺序号。具体划分如下:
1.001—099 表示街道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2.100—199 表示镇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3.200—399 表示乡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4.400—599表示政企合一单位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。
第三段的3位代码为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的代码,用3位顺序码表示,具体编码方法如下:
居民委员会的代码从001—199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村民委员会的代码从200-399由小到大顺序编写。
代码段第二段为999的编码,为县以上民政行政单位本级;代码第三段为999的编码,为乡镇级本级单位。
民政行业单位,可在民政本级代码后,在代码段第三段按顺序从小到大编写,乡镇级民政行业单位为代码第三段为801-899的编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