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政区划代码 | 行政区划名称 | 城乡分类 |
---|---|---|
653126105200 | 塔勒勒克村委会 | 220(村庄) |
653126105201 | 斯也克村委会 | 220(村庄) |
653126105202 | 博斯坦村委会 | 220(村庄) |
653126105203 | 阿勒米勒克村委会 | 220(村庄) |
653126105204 | 恰斯木克村委会 | 220(村庄) |
653126105205 | 塔木勒克村委会 | 220(村庄) |
653126105206 | 亚勒古孜巴格村委会 | 220(村庄) |
653126105207 | 伊来克博依村委会 | 220(村庄) |
653126105208 | 阿日希村委会 | 220(村庄) |
653126105209 | 喀拉尤勒滚村委会 | 220(村庄) |
653126105210 | 斯代村委会 | 220(村庄) |
653126105211 | 巴什亚尕其村委会 | 220(村庄) |
653126105212 | 阿亚格亚尕其村委会 | 220(村庄) |
653126105213 | 库木艾日克村委会 | 122(镇乡结合区) |
653126105214 | 坎特艾日克村委会 | 122(镇乡结合区) |
653126105215 | 依提木孔村委会 | 121(镇中心区) |
653126105216 | 拉依巴格村委会 | 220(村庄) |
653126105217 | 喀斯克艾日克村委会 | 122(镇乡结合区) |
653126105218 | 博孜滚艾日克村委会 | 220(村庄) |
653126105219 | 其木盖尔里克村委会 | 220(村庄) |
653126105220 | 阔滚其艾日克村委会 | 220(村庄) |
653126105221 | 阿依丁库勒村委会 | 220(村庄) |
653126105222 | 代米村委会 | 220(村庄) |
653126105223 | 古勒巴格村委会 | 220(村庄) |
653126105224 | 代普桑村委会 | 220(村庄) |
653126105225 | 托万库其村委会 | 220(村庄) |
653126105226 | 巴什库其村委会 | 220(村庄) |
653126105227 | 萨依栏杆村委会 | 220(村庄) |
653126105228 | 拜合提村委会 | 220(村庄) |
街道行政区划代码共有12位数字,分为三段。
第一段为6位数字,表示县及县以上的行政区划;第二段为3位数字,表示街道、镇和乡;第三段为3位数字,表示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。其具体格式为:
第一段的6位代码统一使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》国家标准。
第二段的3位代码按照国家标准《县以下行政区划代码编制规则》编制。其中的第一位数字为类别标识,以“0”表示街道,“1”表示镇,“2和3”表示乡,“4和5”表示政企合一的单位;其中的第二位、第三位数字为该代码段中各行政区划的顺序号。具体划分如下:
1.001—099 表示街道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2.100—199 表示镇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3.200—399 表示乡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4.400—599表示政企合一单位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。
第三段的3位代码为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的代码,用3位顺序码表示,具体编码方法如下:
居民委员会的代码从001—199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村民委员会的代码从200-399由小到大顺序编写。
代码段第二段为999的编码,为县以上民政行政单位本级;代码第三段为999的编码,为乡镇级本级单位。
民政行业单位,可在民政本级代码后,在代码段第三段按顺序从小到大编写,乡镇级民政行业单位为代码第三段为801-899的编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