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政区划代码 | 行政区划名称 | 城乡分类 |
---|---|---|
511325001001 | 鹤鸣路社区居民委员会 | 121(镇中心区) |
511325001002 | 南街社区居民委员会 | 121(镇中心区) |
511325001003 | 西街社区居民委员会 | 121(镇中心区) |
511325001004 | 天宝寺社区居民委员会 | 121(镇中心区) |
511325001005 | 库楼坝社区居民委员会 | 121(镇中心区) |
511325001006 | 建设路社区居民委员会 | 121(镇中心区) |
511325001007 | 鹤鸣庵社区居民委员会 | 121(镇中心区) |
511325001008 | 黄家湾社区居民委员会 | 220(村庄) |
511325001009 | 永清社区居民委员会 | 220(村庄) |
511325001200 | 黄桷寺村民委员会 [已撤销] | 220(村庄) |
511325001201 | 黄家湾村民委员会 [已撤销] | 220(村庄) |
511325001202 | 滴水岩村村民委员会 | 220(村庄) |
511325001203 | 刘家垭村民委员会 [已撤销] | 220(村庄) |
511325001204 | 公子坪村村民委员会 | 220(村庄) |
511325001205 | 傅家沟村民委员会 [已撤销] | 220(村庄) |
511325001206 | 大毛坪村民委员会 [已撤销] | 220(村庄) |
511325001207 | 小梨沟村民委员会 [已撤销] | 220(村庄) |
511325001208 | 赵山沟村民委员会 [已撤销] | 220(村庄) |
511325001209 | 分水岭村民委员会 [已撤销] | 220(村庄) |
511325001210 | 盐井坝村民委员会 [已撤销] | 220(村庄) |
511325001211 | 广川庙村民委员会 [已撤销] | 220(村庄) |
511325001212 | 南岷山村村民委员会 | 220(村庄) |
511325001213 | 清河桥村民委员会 [已撤销] | 220(村庄) |
511325001214 | 石牛山村村民委员会 | 220(村庄) |
街道行政区划代码共有12位数字,分为三段。
第一段为6位数字,表示县及县以上的行政区划;第二段为3位数字,表示街道、镇和乡;第三段为3位数字,表示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。其具体格式为:
第一段的6位代码统一使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》国家标准。
第二段的3位代码按照国家标准《县以下行政区划代码编制规则》编制。其中的第一位数字为类别标识,以“0”表示街道,“1”表示镇,“2和3”表示乡,“4和5”表示政企合一的单位;其中的第二位、第三位数字为该代码段中各行政区划的顺序号。具体划分如下:
1.001—099 表示街道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2.100—199 表示镇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3.200—399 表示乡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4.400—599表示政企合一单位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。
第三段的3位代码为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的代码,用3位顺序码表示,具体编码方法如下:
居民委员会的代码从001—199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村民委员会的代码从200-399由小到大顺序编写。
代码段第二段为999的编码,为县以上民政行政单位本级;代码第三段为999的编码,为乡镇级本级单位。
民政行业单位,可在民政本级代码后,在代码段第三段按顺序从小到大编写,乡镇级民政行业单位为代码第三段为801-899的编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