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政区划代码 | 行政区划名称 | 城乡分类 |
---|---|---|
510726103001 | 尔玛社区居民委员会 | 121(镇中心区) |
510726103002 | 禹龙社区居民委员会 | 121(镇中心区) |
510726103003 | 沐曦社区居民委员会 | 121(镇中心区) |
510726103004 | 新川社区居民委员会 | 121(镇中心区) |
510726103005 | 纳润社区居民委员会 | 121(镇中心区) |
510726103006 | 诺西社区居民委员会 | 121(镇中心区) |
510726103007 | 金霞社区居民委员会 | 121(镇中心区) |
510726103008 | 圣灯社区居民委员会 | 121(镇中心区) |
510726103009 | 竹林社区居民委员会 | 121(镇中心区) |
510726103010 | 蔬菜社区居民委员会 | 121(镇中心区) |
510726103011 | 安昌社区居民委员会 | 121(镇中心区) |
510726103201 | 鼓楼村村民委员会 | 220(村庄) |
510726103202 | 顺义村民委员会 [已撤销] | 123(特殊区域) |
510726103203 | 开茂村村民委员会 | 220(村庄) |
510726103204 | 福田村村民委员会 | 220(村庄) |
510726103205 | 裕清村村民委员会 | 220(村庄) |
510726103206 | 北山村村民委员会 | 220(村庄) |
510726103207 | 新华村村民委员会 | 220(村庄) |
510726103209 | 川主村村民委员会 | 220(村庄) |
510726103210 | 纳溪村村民委员会 | 220(村庄) |
510726103211 | 圣灯山村村民委员会 | 220(村庄) |
510726103212 | 群联村村民委员会 | 220(村庄) |
510726103213 | 宝林村村民委员会 | 220(村庄) |
510726103216 | 双龙村村民委员会 | 220(村庄) |
510726103217 | 高安村村民委员会 | 220(村庄) |
510726103220 | 金龟村村民委员会 | 220(村庄) |
510726103221 | 沙汀村村民委员会 | 220(村庄) |
街道行政区划代码共有12位数字,分为三段。
第一段为6位数字,表示县及县以上的行政区划;第二段为3位数字,表示街道、镇和乡;第三段为3位数字,表示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。其具体格式为:
第一段的6位代码统一使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》国家标准。
第二段的3位代码按照国家标准《县以下行政区划代码编制规则》编制。其中的第一位数字为类别标识,以“0”表示街道,“1”表示镇,“2和3”表示乡,“4和5”表示政企合一的单位;其中的第二位、第三位数字为该代码段中各行政区划的顺序号。具体划分如下:
1.001—099 表示街道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2.100—199 表示镇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3.200—399 表示乡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4.400—599表示政企合一单位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。
第三段的3位代码为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的代码,用3位顺序码表示,具体编码方法如下:
居民委员会的代码从001—199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村民委员会的代码从200-399由小到大顺序编写。
代码段第二段为999的编码,为县以上民政行政单位本级;代码第三段为999的编码,为乡镇级本级单位。
民政行业单位,可在民政本级代码后,在代码段第三段按顺序从小到大编写,乡镇级民政行业单位为代码第三段为801-899的编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