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政区划代码 | 行政区划名称 | 城乡分类 |
---|---|---|
441303001001 | 上塘社区居民委员会 | 111(主城区) |
441303001002 | 东风社区居民委员会 | 111(主城区) |
441303001003 | 张屋社区居民委员会 [已撤销] | 111(主城区) |
441303001004 | 前进社区居民委员会 [已撤销] | 111(主城区) |
441303001005 | 红星社区居民委员会 | 111(主城区) |
441303001006 | 桥东社区居民委员会 | 111(主城区) |
441303001007 | 上圩社区居民委员会 | 111(主城区) |
441303001008 | 司前社区居民委员会 | 111(主城区) |
441303001009 | 万顺社区居民委员会 | 111(主城区) |
441303001010 | 草洋社区居民委员会 | 111(主城区) |
441303001011 | 南四社区居民委员会 | 111(主城区) |
441303001012 | 松岭社区居民委员会 | 111(主城区) |
441303001013 | 坝尾社区居民委员会 | 111(主城区) |
441303001014 | 河背社区居民委员会 | 111(主城区) |
441303001015 | 排坊社区居民委员会 | 111(主城区) |
441303001016 | 大埔社区居民委员会 | 111(主城区) |
441303001017 | 白云社区居民委员会 | 111(主城区) |
441303001018 | 星河社区居民委员会 | 111(主城区) |
441303001019 | 凤凰社区居民委员会 | 111(主城区) |
441303001020 | 滨河社区居民委员会 | 111(主城区) |
441303001021 | 上湖社区居民委员会 | 111(主城区) |
441303001022 | 云新社区居民委员会 | 111(主城区) |
441303001023 | 定南社区居民委员会 | 111(主城区) |
441303001024 | 新雅社区居民委员会 | 123(特殊区域) |
441303001201 | 淡环村民委员会 | 112(城乡结合区) |
441303001202 | 桥背村民委员会 | 112(城乡结合区) |
441303001203 | 土湖村民委员会 | 111(主城区) |
441303001204 | 石桥村民委员会 | 111(主城区) |
441303001205 | 东华村民委员会 | 112(城乡结合区) |
441303001206 | 古屋村民委员会 | 112(城乡结合区) |
441303001207 | 洋纳村民委员会 | 112(城乡结合区) |
441303001208 | 新桥村民委员会 | 112(城乡结合区) |
街道行政区划代码共有12位数字,分为三段。
第一段为6位数字,表示县及县以上的行政区划;第二段为3位数字,表示街道、镇和乡;第三段为3位数字,表示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。其具体格式为:
第一段的6位代码统一使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》国家标准。
第二段的3位代码按照国家标准《县以下行政区划代码编制规则》编制。其中的第一位数字为类别标识,以“0”表示街道,“1”表示镇,“2和3”表示乡,“4和5”表示政企合一的单位;其中的第二位、第三位数字为该代码段中各行政区划的顺序号。具体划分如下:
1.001—099 表示街道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2.100—199 表示镇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3.200—399 表示乡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4.400—599表示政企合一单位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。
第三段的3位代码为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的代码,用3位顺序码表示,具体编码方法如下:
居民委员会的代码从001—199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村民委员会的代码从200-399由小到大顺序编写。
代码段第二段为999的编码,为县以上民政行政单位本级;代码第三段为999的编码,为乡镇级本级单位。
民政行业单位,可在民政本级代码后,在代码段第三段按顺序从小到大编写,乡镇级民政行业单位为代码第三段为801-899的编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