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政区划代码 | 行政区划名称 | 城乡分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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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11722113200 | 东头村民委员会 | 121(镇中心区) |
411722113201 | 南头村民委员会 | 122(镇乡结合区) |
411722113202 | 北头村民委员会 | 122(镇乡结合区) |
411722113203 | 方刘村民委员会 | 220(村庄) |
411722113204 | 赵张村民委员会 | 220(村庄) |
411722113205 | 张青村民委员会 | 220(村庄) |
411722113206 | 中陈村民委员会 | 220(村庄) |
411722113207 | 冯黎村民委员会 | 220(村庄) |
411722113208 | 庙杨村民委员会 | 220(村庄) |
411722113209 | 大杨村民委员会 | 220(村庄) |
411722113210 | 任寨村民委员会 | 220(村庄) |
411722113211 | 开陈村民委员会 | 220(村庄) |
411722113212 | 大朱村民委员会 | 220(村庄) |
411722113213 | 大张村民委员会 | 220(村庄) |
411722113214 | 大孟村民委员会 | 220(村庄) |
411722113215 | 西马村民委员会 | 220(村庄) |
411722113216 | 干坑村民委员会 | 220(村庄) |
411722113217 | 林堂村民委员会 | 220(村庄) |
411722113218 | 大任村民委员会 | 220(村庄) |
411722113219 | 后时村民委员会 | 220(村庄) |
411722113220 | 孔庄村民委员会 | 220(村庄) |
411722113222 | 火神村民委员会 | 220(村庄) |
411722113223 | 朱楼村民委员会 | 220(村庄) |
街道行政区划代码共有12位数字,分为三段。
第一段为6位数字,表示县及县以上的行政区划;第二段为3位数字,表示街道、镇和乡;第三段为3位数字,表示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。其具体格式为:
第一段的6位代码统一使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》国家标准。
第二段的3位代码按照国家标准《县以下行政区划代码编制规则》编制。其中的第一位数字为类别标识,以“0”表示街道,“1”表示镇,“2和3”表示乡,“4和5”表示政企合一的单位;其中的第二位、第三位数字为该代码段中各行政区划的顺序号。具体划分如下:
1.001—099 表示街道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2.100—199 表示镇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3.200—399 表示乡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4.400—599表示政企合一单位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。
第三段的3位代码为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的代码,用3位顺序码表示,具体编码方法如下:
居民委员会的代码从001—199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村民委员会的代码从200-399由小到大顺序编写。
代码段第二段为999的编码,为县以上民政行政单位本级;代码第三段为999的编码,为乡镇级本级单位。
民政行业单位,可在民政本级代码后,在代码段第三段按顺序从小到大编写,乡镇级民政行业单位为代码第三段为801-899的编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