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政区划代码 | 行政区划名称 | 城乡分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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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11329102200 | 翟庄村民委员会 | 220(村庄) |
411329102201 | 李庄村民委员会 | 220(村庄) |
411329102202 | 霞雾溪村民委员会 | 220(村庄) |
411329102203 | 南村村民委员会 | 122(镇乡结合区) |
411329102204 | 北村村民委员会 | 121(镇中心区) |
411329102205 | 拐里村民委员会 | 220(村庄) |
411329102206 | 吕营村民委员会 | 220(村庄) |
411329102207 | 冀庄村民委员会 | 220(村庄) |
411329102208 | 陈营村民委员会 | 220(村庄) |
411329102209 | 曹坡村民委员会 | 220(村庄) |
411329102210 | 李营村民委员会 | 220(村庄) |
411329102211 | 肖庄村民委员会 | 220(村庄) |
411329102212 | 丁庄村民委员会 | 220(村庄) |
411329102213 | 叶桥村民委员会 | 220(村庄) |
411329102214 | 赵湖村民委员会 | 220(村庄) |
411329102215 | 夏官营村民委员会 | 220(村庄) |
411329102216 | 车湾村民委员会 | 220(村庄) |
411329102217 | 焦店村民委员会 | 220(村庄) |
411329102218 | 横堤铺村民委员会 | 220(村庄) |
411329102219 | 贺庄村民委员会 | 220(村庄) |
411329102220 | 秦堰村民委员会 | 220(村庄) |
街道行政区划代码共有12位数字,分为三段。
第一段为6位数字,表示县及县以上的行政区划;第二段为3位数字,表示街道、镇和乡;第三段为3位数字,表示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。其具体格式为:
第一段的6位代码统一使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》国家标准。
第二段的3位代码按照国家标准《县以下行政区划代码编制规则》编制。其中的第一位数字为类别标识,以“0”表示街道,“1”表示镇,“2和3”表示乡,“4和5”表示政企合一的单位;其中的第二位、第三位数字为该代码段中各行政区划的顺序号。具体划分如下:
1.001—099 表示街道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2.100—199 表示镇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3.200—399 表示乡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4.400—599表示政企合一单位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。
第三段的3位代码为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的代码,用3位顺序码表示,具体编码方法如下:
居民委员会的代码从001—199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村民委员会的代码从200-399由小到大顺序编写。
代码段第二段为999的编码,为县以上民政行政单位本级;代码第三段为999的编码,为乡镇级本级单位。
民政行业单位,可在民政本级代码后,在代码段第三段按顺序从小到大编写,乡镇级民政行业单位为代码第三段为801-899的编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