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政区划代码 | 行政区划名称 | 城乡分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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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11103105201 | 十五里店村民委员会 | 111(主城区) |
411103105202 | 小赵村委会 [已撤销] | 220(村庄) |
411103105203 | 徐庄村民委员会 | 220(村庄) |
411103105204 | 幸福村民委员会 | 220(村庄) |
411103105205 | 香陈湾村委会 [已撤销] | 112(城乡结合区) |
411103105206 | 常湾村民委员会 | 220(村庄) |
411103105207 | 庙赵村民委员会 | 220(村庄) |
411103105208 | 李湾村民委员会 | 220(村庄) |
411103105209 | 回马村委会 [已撤销] | 112(城乡结合区) |
411103105210 | 黑龙王庙村委会 [已撤销] | 220(村庄) |
411103105211 | 前黄村民委员会 | 220(村庄) |
411103105212 | 仲李村民委员会 | 220(村庄) |
411103105213 | 栗庄村民委员会 | 220(村庄) |
411103105214 | 老翟村民委员会 | 220(村庄) |
411103105215 | 宁沟刘村民委员会 | 220(村庄) |
411103105216 | 钮王村民委员会 | 220(村庄) |
411103105217 | 木梳杨村民委员会 | 220(村庄) |
411103105218 | 后黄村民委员会 | 220(村庄) |
411103105219 | 冢马村民委员会 | 220(村庄) |
411103105220 | 湖西王村民委员会 | 220(村庄) |
411103105221 | 大军王村民委员会 | 220(村庄) |
411103105222 | 大李庄村民委员会 | 112(城乡结合区) |
411103105223 | 小王庄村委会 [已撤销] | 112(城乡结合区) |
411103105224 | 西刘村民委员会 | 220(村庄) |
411103105225 | 白庄村民委员会 | 220(村庄) |
411103105226 | 孔沈邓村民委员会 | 220(村庄) |
街道行政区划代码共有12位数字,分为三段。
第一段为6位数字,表示县及县以上的行政区划;第二段为3位数字,表示街道、镇和乡;第三段为3位数字,表示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。其具体格式为:
第一段的6位代码统一使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》国家标准。
第二段的3位代码按照国家标准《县以下行政区划代码编制规则》编制。其中的第一位数字为类别标识,以“0”表示街道,“1”表示镇,“2和3”表示乡,“4和5”表示政企合一的单位;其中的第二位、第三位数字为该代码段中各行政区划的顺序号。具体划分如下:
1.001—099 表示街道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2.100—199 表示镇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3.200—399 表示乡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4.400—599表示政企合一单位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。
第三段的3位代码为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的代码,用3位顺序码表示,具体编码方法如下:
居民委员会的代码从001—199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村民委员会的代码从200-399由小到大顺序编写。
代码段第二段为999的编码,为县以上民政行政单位本级;代码第三段为999的编码,为乡镇级本级单位。
民政行业单位,可在民政本级代码后,在代码段第三段按顺序从小到大编写,乡镇级民政行业单位为代码第三段为801-899的编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