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政区划代码 | 行政区划名称 | 城乡分类 |
---|---|---|
410308106001 | 马屯社区居民委员会 | 121(镇中心区) |
410308106201 | 梁村村民委员会 | 122(镇乡结合区) |
410308106202 | 寺院坡村村民委员会 | 220(村庄) |
410308106203 | 相留村村民委员会 | 220(村庄) |
410308106204 | 胡坡村村民委员会 | 220(村庄) |
410308106205 | 明达村村民委员会 | 220(村庄) |
410308106206 | 李家岭村村民委员会 | 220(村庄) |
410308106207 | 王湾村村民委员会 | 220(村庄) |
410308106208 | 庙护村村民委员会 | 220(村庄) |
410308106209 | 班沟村村民委员会 | 220(村庄) |
410308106210 | 刘庄村村民委员会 | 220(村庄) |
410308106211 | 朱坡村村民委员会 | 122(镇乡结合区) |
410308106212 | 东达宿村村民委员会 | 220(村庄) |
410308106213 | 南达宿村村民委员会 | 220(村庄) |
410308106214 | 东官庄村村民委员会 | 220(村庄) |
410308106215 | 雅沟村村民委员会 | 220(村庄) |
410308106216 | 北达宿村村民委员会 | 220(村庄) |
410308106217 | 小浪底村村民委员会 | 122(镇乡结合区) |
410308106218 | 和贯坡村村民委员会 | 220(村庄) |
410308106219 | 石门村村民委员会 | 220(村庄) |
410308106220 | 下梭椤沟村村民委员会 | 220(村庄) |
410308106221 | 津西村村民委员会 | 220(村庄) |
410308106222 | 柳树滩村村民委员会 | 220(村庄) |
410308106223 | 大柿树村村民委员会 | 220(村庄) |
410308106224 | 后村村民委员会 | 220(村庄) |
410308106225 | 崔岭村村民委员会 | 220(村庄) |
410308106226 | 上梭椤沟村村民委员会 | 220(村庄) |
410308106227 | 卞家庄村村民委员会 | 220(村庄) |
街道行政区划代码共有12位数字,分为三段。
第一段为6位数字,表示县及县以上的行政区划;第二段为3位数字,表示街道、镇和乡;第三段为3位数字,表示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。其具体格式为:
第一段的6位代码统一使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》国家标准。
第二段的3位代码按照国家标准《县以下行政区划代码编制规则》编制。其中的第一位数字为类别标识,以“0”表示街道,“1”表示镇,“2和3”表示乡,“4和5”表示政企合一的单位;其中的第二位、第三位数字为该代码段中各行政区划的顺序号。具体划分如下:
1.001—099 表示街道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2.100—199 表示镇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3.200—399 表示乡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4.400—599表示政企合一单位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。
第三段的3位代码为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的代码,用3位顺序码表示,具体编码方法如下:
居民委员会的代码从001—199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村民委员会的代码从200-399由小到大顺序编写。
代码段第二段为999的编码,为县以上民政行政单位本级;代码第三段为999的编码,为乡镇级本级单位。
民政行业单位,可在民政本级代码后,在代码段第三段按顺序从小到大编写,乡镇级民政行业单位为代码第三段为801-899的编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