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政区划代码 | 行政区划名称 | 城乡分类 |
---|---|---|
410181108201 | 黑石关南村民委员会 | 122(镇乡结合区) |
410181108202 | 黑石关北村民委员会 | 122(镇乡结合区) |
410181108203 | 叶岭村民委员会 | 122(镇乡结合区) |
410181108204 | 康南村民委员会 | 121(镇中心区) |
410181108205 | 康北村民委员会 | 122(镇乡结合区) |
410181108206 | 焦湾村民委员会 | 122(镇乡结合区) |
410181108207 | 庄头村民委员会 | 122(镇乡结合区) |
410181108208 | 礼泉村民委员会 | 122(镇乡结合区) |
410181108209 | 裴峪村民委员会 | 220(村庄) |
410181108210 | 訾峪村民委员会 | 220(村庄) |
410181108211 | 杨岭村民委员会 | 220(村庄) |
410181108212 | 张岭村民委员会 | 122(镇乡结合区) |
410181108213 | 山头村民委员会 | 220(村庄) |
410181108214 | 于沟村民委员会 | 220(村庄) |
410181108215 | 马峪沟村民委员会 | 220(村庄) |
410181108216 | 井沟村民委员会 | 220(村庄) |
410181108217 | 北游殿村民委员会 | 220(村庄) |
410181108218 | 赵沟村民委员会 | 220(村庄) |
410181108219 | 董柏坡村民委员会 | 220(村庄) |
410181108220 | 曹柏坡村民委员会 | 220(村庄) |
410181108221 | 徐柏坡村民委员会 | 220(村庄) |
410181108222 | 俩沟村民委员会 | 220(村庄) |
街道行政区划代码共有12位数字,分为三段。
第一段为6位数字,表示县及县以上的行政区划;第二段为3位数字,表示街道、镇和乡;第三段为3位数字,表示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。其具体格式为:
第一段的6位代码统一使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》国家标准。
第二段的3位代码按照国家标准《县以下行政区划代码编制规则》编制。其中的第一位数字为类别标识,以“0”表示街道,“1”表示镇,“2和3”表示乡,“4和5”表示政企合一的单位;其中的第二位、第三位数字为该代码段中各行政区划的顺序号。具体划分如下:
1.001—099 表示街道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2.100—199 表示镇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3.200—399 表示乡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4.400—599表示政企合一单位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。
第三段的3位代码为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的代码,用3位顺序码表示,具体编码方法如下:
居民委员会的代码从001—199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村民委员会的代码从200-399由小到大顺序编写。
代码段第二段为999的编码,为县以上民政行政单位本级;代码第三段为999的编码,为乡镇级本级单位。
民政行业单位,可在民政本级代码后,在代码段第三段按顺序从小到大编写,乡镇级民政行业单位为代码第三段为801-899的编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