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政区划代码 | 行政区划名称 | 城乡分类 |
---|---|---|
130531201201 | 大平台村村民委员会 | 210(乡中心区) |
130531201202 | 烧瓦庄村民委员会 | 220(村庄) |
130531201203 | 前马井村村民委员会 | 220(村庄) |
130531201204 | 后马井村村民委员会 | 220(村庄) |
130531201205 | 东马鲁村村民委员会 | 220(村庄) |
130531201206 | 陈家湾村村民委员会 | 220(村庄) |
130531201207 | 大柏社村村民委员会 | 220(村庄) |
130531201208 | 乔柏社村村民委员会 | 220(村庄) |
130531201209 | 史柏社村村民委员会 | 220(村庄) |
130531201210 | 小柏社村村民委员会 | 220(村庄) |
130531201211 | 后清村村民委员会 | 220(村庄) |
130531201212 | 中清村村民委员会 | 220(村庄) |
130531201213 | 前清村村民委员会 | 220(村庄) |
130531201214 | 洗马村村民委员会 | 122(镇乡结合区) |
130531201215 | 后平台村村民委员会 | 122(镇乡结合区) |
130531201216 | 白刘庄村民委员会 | 220(村庄) |
130531201217 | 李怀村村民委员会 | 220(村庄) |
130531201218 | 北葛村村民委员会 | 220(村庄) |
130531201219 | 南葛村村民委员会 | 220(村庄) |
130531201220 | 李磨村村民委员会 | 220(村庄) |
130531201221 | 王常相村村民委员会 | 220(村庄) |
130531201222 | 陈家庄村民委员会 | 220(村庄) |
130531201223 | 谷常相村村民委员会 | 220(村庄) |
130531201224 | 王家庄村村民委员会 | 220(村庄) |
130531201225 | 唐常相村村民委员会 | 220(村庄) |
130531201226 | 徐家庄村民委员会 | 220(村庄) |
130531201227 | 东牛里庄村民委员会 | 220(村庄) |
130531201228 | 西牛里庄村民委员会 | 220(村庄) |
130531201229 | 周田庄村民委员会 | 220(村庄) |
130531201230 | 贺南苏村村民委员会 | 220(村庄) |
130531201231 | 李南苏村村民委员会 | 220(村庄) |
130531201232 | 崔南苏村民委员会 | 220(村庄) |
130531201233 | 刘南苏村村民委员会 | 220(村庄) |
街道行政区划代码共有12位数字,分为三段。
第一段为6位数字,表示县及县以上的行政区划;第二段为3位数字,表示街道、镇和乡;第三段为3位数字,表示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。其具体格式为:
第一段的6位代码统一使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》国家标准。
第二段的3位代码按照国家标准《县以下行政区划代码编制规则》编制。其中的第一位数字为类别标识,以“0”表示街道,“1”表示镇,“2和3”表示乡,“4和5”表示政企合一的单位;其中的第二位、第三位数字为该代码段中各行政区划的顺序号。具体划分如下:
1.001—099 表示街道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2.100—199 表示镇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3.200—399 表示乡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4.400—599表示政企合一单位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。
第三段的3位代码为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的代码,用3位顺序码表示,具体编码方法如下:
居民委员会的代码从001—199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村民委员会的代码从200-399由小到大顺序编写。
代码段第二段为999的编码,为县以上民政行政单位本级;代码第三段为999的编码,为乡镇级本级单位。
民政行业单位,可在民政本级代码后,在代码段第三段按顺序从小到大编写,乡镇级民政行业单位为代码第三段为801-899的编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