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政区划代码 | 行政区划名称 | 城乡分类 |
---|---|---|
130426207201 | 符山窑村民委员会 | 220(村庄) |
130426207202 | 东鹿头村民委员会 | 210(乡中心区) |
130426207203 | 西鹿头村民委员会 | 220(村庄) |
130426207204 | 王家岗村民委员会 | 220(村庄) |
130426207205 | 核桃树角村民委员会 | 220(村庄) |
130426207206 | 壮口村民委员会 | 220(村庄) |
130426207207 | 史家渠村民委员会 | 220(村庄) |
130426207208 | 龙泉寺村民委员会 | 220(村庄) |
130426207209 | 郭庄村民委员会 | 220(村庄) |
130426207210 | 花木峧村民委员会 | 220(村庄) |
130426207211 | 董家沟村民委员会 | 220(村庄) |
130426207212 | 秦家脑村民委员会 | 220(村庄) |
130426207213 | 老周背村民委员会 | 220(村庄) |
130426207214 | 东安居村民委员会 | 220(村庄) |
130426207215 | 西安居村民委员会 | 220(村庄) |
130426207216 | 东宇庄村民委员会 | 220(村庄) |
130426207217 | 西宇庄村民委员会 | 220(村庄) |
130426207218 | 木口村民委员会 | 220(村庄) |
130426207219 | 杨家庄村民委员会 | 220(村庄) |
130426207220 | 青峰村民委员会 | 220(村庄) |
130426207221 | 林峰村民委员会 | 220(村庄) |
130426207222 | 峪峧新村村民委员会 | 220(村庄) |
街道行政区划代码共有12位数字,分为三段。
第一段为6位数字,表示县及县以上的行政区划;第二段为3位数字,表示街道、镇和乡;第三段为3位数字,表示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。其具体格式为:
第一段的6位代码统一使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》国家标准。
第二段的3位代码按照国家标准《县以下行政区划代码编制规则》编制。其中的第一位数字为类别标识,以“0”表示街道,“1”表示镇,“2和3”表示乡,“4和5”表示政企合一的单位;其中的第二位、第三位数字为该代码段中各行政区划的顺序号。具体划分如下:
1.001—099 表示街道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2.100—199 表示镇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3.200—399 表示乡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4.400—599表示政企合一单位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。
第三段的3位代码为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的代码,用3位顺序码表示,具体编码方法如下:
居民委员会的代码从001—199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村民委员会的代码从200-399由小到大顺序编写。
代码段第二段为999的编码,为县以上民政行政单位本级;代码第三段为999的编码,为乡镇级本级单位。
民政行业单位,可在民政本级代码后,在代码段第三段按顺序从小到大编写,乡镇级民政行业单位为代码第三段为801-899的编码。